近幾年有更多的新人到婚紗展上去揀便宜,很多新人都是進到會場後只要進了一家詢問後就很難全身而退,大多數人都會被業務員三寸不爛之舌說動,但有不少人一回去馬上就又後悔了,會後悔的原因主要都是沒有事先做功課,導致沒有考慮清楚所致。
婚紗展或婚紗店簽訂前注意事項:
簽約訂金一千以內最好,超過建議請考慮清楚。
簽訂時應請業者簽下「審閱期間七日,不滿可退訂」最好自備一份「消保會婚紗契約」讓業者簽(這份業者很多不敢簽,敢簽的婚紗店商譽及口碑絕對好)
不論業者有沒有簽下「審閱期間七日 不滿可簽退」,消費者事後不需想退而和業者說明退訂,除非對方已經在七天內完成退款,否則無論對方怎麼保證,消費者還是應該要寄存證信函,對消費者相當有利。
婚紗展簽訂七日內退,可使用消保法第19條,不需理由便可要求全額退。
婚紗店前被拉入店內,同上。可使用消保法第11-1和消保法第19條自行進入婚紗店簽訂,可使用消保法第11-1條。
寄出存證信函後,若業者仍堅持不退,或不全退。立即找「消基會」、「消保會」、「消保官」幫忙處理協調(都有免費律師)。
若您有需要婚姻諮詢與協助,隨時歡迎撥打我們安心徵信社,24小時免費諮詢:0800-55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