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有兩種,一種是精神外遇,一種是肉體上的性外遇。
精神外遇是想法上的無限延伸,但是實際上並未採取任何舉動。若對有婚姻的人而言,此舉亦不構成犯罪。肉體上的性外遇,是指發生性行為,對已婚的人可構成刑法上的通姦罪,此舉可判刑。
引發外遇之8大因素
倘若外遇的發生,是屬於性外遇,則須多加留意有關現今社會所充斥的各類性病,以及愛滋病的防禦問題。究竟還有哪些成因會讓外遇發生率提高呢?根據學術研究發現得知,以下列狀況所發生外遇的可能性較高(資料提供/美國西北大學醫學院教授黃維仁博士)。
1. 對宗教較不認同的人。
2. 認為「女人是男人的附庸」的大男人主義者。
3. 在婚前即發生性行為的人。
4. 婚姻品質較低的夫妻。
5. 在性生活上不滿足者。
6. 在配偶關係中,覺得自己較倒霉或很吃虧的那一方,比較容易有外遇。
7. 某些時機(如:父母過世,個人心理狀態易退化成嬰孩狀態)特別容易發生外遇。
8. 環境遭遇重大轉變之際。(如:出國留學、赴外工作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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