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姦的原因
當發現另一半有外遇時,若無法協議離婚時則需請求裁判離婚。而請求裁判離婚需要足夠證據證實配偶與人通姦方得請求裁判離婚並提出求償。
一夫一妻難抵劈腿外遇,紅塵俗世中,意亂情迷劇碼不時在現實環境中上演,如果主角正巧是您,您將如何抉擇呢?徬徨、痛苦、放任、迷失、逃避,沉浸於這樣的情境中,永遠無法解脫,因此面對它、接受它、解決它、放下它,才是正途。
為何要抓奸
1、不滿第三者破壞家庭,追蹤蛛絲馬跡,收集證據,無論希望離婚或是警惕作用,外遇抓奸都是尋求真相的手段。
發生外遇的男女,不顧配偶和家庭、小孩,為了一時的情慾及肉慾發生外遇,就因為這一時的情慾及肉慾產生了多少破碎家庭。妨害家庭指的是有婚姻者與非配偶的他人通姦,也就是說要男女間有姦淫的行為存在,才會因為外遇抓奸。
2、外遇抓姦是尋求證據的手段,要讓法官相信被告間有發生姦淫的行為。目前法律對於通姦的定義,其關鍵仍在於外遇抓奸在床,但當場抓奸不容易,且搜集外遇事證的過程中還涉及行動合法性問題。所以外遇抓姦最好是要有拍照或者是有證人看到兩個人證在從事性行為,或者有錄音也可以,被告間的往來文書加上捉姦時有照片拍到兩個人蓋棉被沒穿衣服,即是要讓法官確信兩人有發生性關係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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