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經營相關文章
民法第 972 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民法第 973 條,男未滿十七歲,女未滿十五歲者,不得訂定婚約。
民法第 974 條,未成年人訂定婚約,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民法第 975 條,婚約,不得請求強迫履行。
民法第 976 條,婚約當事人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解除婚約:
一、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者。
二、故違結婚期約者。
三、生死不明已滿一年者。
四、有重大不治之病者。
五、有花柳病或其他惡疾者。
六、婚約訂定後成為殘廢者。
七、婚約訂定後與人通姦者。
八、婚約訂定後受徒刑之宣告者。
九、有其他重大事由者。
依前項規定解除婚約者,如事實上不能向他方為解除之意思表示時,無須為意思表示,自得為解除時起,不受婚約之拘束。
若您遇到婚姻危機不知改如何是好,歡迎隨時撥打我們安心徵信社,24小時免費諮詢:0800-555-018。
「謹慎尋找徵信社,幸福安心有保證」尋找徵信社前請先確定是否為合法徵信社。並且以安心徵信社官網公布價格為基準, 若低於或高於公布價格,請小心上當受騙以及收費不實。良心徵信選安心讓您最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