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挽回逝去的感情前,我們先來定義「感情」這一詞。
感情亦作情感,是能夠感受、感知或主觀地進行體驗的能力。十八世紀的哲學家以此概念來區分思考(「理性」)和感受(「感情」)。在現代西方哲學,感情是能進行感受(精神哲學稱之為「感質」)。這個概念和動物權益有關,不少爭論在於「動物有否感情?」,因為有感情才代表有感受痛苦的能力(而非只是感受疼痛)。
心理學對於「情感」的定義: 心理學把情感定義為:「人對客觀現實的一種特殊反映形式,是人對於客觀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而產生的態度的體驗。」
對於「情感」定義的轉換: 從這個心理學定義可以瞭解到:情感是一種主觀體驗、主觀態度或主觀反映。屬於主觀意識範疇,而不屬於客觀存在範疇。辯證唯物主義認為,任何主觀意識都是人對客觀存在的反映,情感是一種特殊的主觀意識,必定對應著某種特殊的客觀存在,問題的關鍵在於能否找到這種特殊的客觀存在。
聽起來,感情的定義真是複雜,什麼客觀、主觀、感質…… 其實白話來說,就是青菜蘿蔔各有所好;例如你覺得美若天仙的女人,朋友卻覺得你眼睛糊到屎;妳認為搶到了黃金般的男人,朋友卻問妳是在做資源回收嗎?
再者感情,是人內心的各種感覺、思想和行為的一種綜合的心理和生理狀態,是對外界刺激所產生的心理反應,以及附帶的生理反應,如:喜、怒、哀、驚、恐、愛,也有一些細膩微妙的情緒如嫉妒、慚愧、羞恥、自豪……等。意思就和上面所說的一樣,能感受到痛苦而非疼痛。 這樣定義感情你是否懂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