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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棉被脫光聊天不構成通姦罪
蓋著棉被脫光聊天不構成犯罪嗎?有對男女赤裸著下半身一起躺在床上,被妻子會同徵信社去捉姦,但法官卻認為徵信社人員因為沒有拍到兩人性行為的畫面,且警方在偷情現場也沒有找到沾有精液衛生紙或保險套等等證物,所以無法判定兩人是否通姦,證據不足所以判決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跟據檢警做轉述,黃男案發之前失業,都由妻子來賺錢養家,但是沒想到竟還背著妻子與張姓女同事通姦,在兩人姦情曝光後就惱羞成怒還要求離婚將妻子掃地出門。何妻提出了妨害家庭告罪後,並一併提出了250萬元的民事賠償。
在判決書所中指出了,三十二歲黃姓男子被妻子因為懷疑外遇後,又委託徵信社前來抓姦,去年一月其間被發現與34歲張姓女子兩人所共處一室,2人僅只有穿著上衣和下半身赤裸蓋著棉並且坐在床上,黃妻因此怒告兩人有了通姦罪。
張女在第一時間辯稱否認認識黃男,而陪同前往抓姦黃妻弟弟因為質疑張女,「你們已經在發生關係了了,還叫做不認識!」黃男私人衣物也隨即被發現放在張女的租處黃男因為辯稱因為當天下雨而造成自己褲子濕林,所才到了張女租屋處做盥洗,看到張女睡著了所以才會鑽到被窩裡面捉弄她,並沒有與蔡女發生了性關係。
張女所辯稱,當天有歇法律問題要請教何男,所以才請他到租屋處討論,因下雨天何的黃男因為褲子濕了,所以才會請他到至浴室沖熱水澡。她因為昏昏欲睡才上床補眠,因為有自己裸睡習慣下半身赤裸,書不知道黃男何時鑽進自己被窩。
法官檢視了徵信社錄影的存證光碟捉姦影片外遇抓姦,但發現這兩人是蓋著棉被坐在床上,黃妻弟掀開棉被之後的確看見兩人赤裸下半身,但是就是沒有拍攝到兩人的性交畫面,而相關證人都沒看到開門一瞬間兩人正在性交,警方也沒搜查到衛生紙、精液、保險套等等證物,所以無法證明兩人是否發生過性關係。
法官也是認為兩人供詞明顯的不合常理,按照慣例社會常情也是難以採信,但沒有積極證據,無法用推斷判處兩人是否有通姦行為外遇抓姦,所以就判2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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