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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丈夫有外遇 孕婦燒炭險一屍兩命
一名懷有4個月身孕婦人,疑不堪丈夫有外遇,下午在黃大仙美東邨住所飲酒後燒炭自殺,但尋死前發告別短訊給負心丈夫,其丈夫知不妙立即趕返家中及報警,經救治後情況穩定,但腹中胎兒有否受影響,有待進一步檢驗。
尋死34歲孕婦姓余,與同齡姓李丈夫及8歲兒子同住美東邨美德樓一單位,據悉夫婦倆都任職清潔,一家生活原樂也融融,但最近疑因丈夫搞婚外情,夫婦不時發生爭吵。下午近2時,余婦獨自在家借酒澆愁,想起丈夫對她不忠,一時情緒激動竟買炭返家燒炭自殺,並用手機發短訊給丈夫,着丈夫好好照顧自己,其夫接獲短訊覺不妙立即返家及報警。警員及救護員趕至,將陷半昏迷余婦送院。
記者晚上到訪李家,李稱妻子與腹中胎兒均沒事,惟拒進一步受訪。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表示,孕婦燒炭自殺,血液帶氧減少,母親會出現缺氧情況,其他器官包括子宮會供血保住母親性命,因此會令胎兒血氧降低,甚至出現缺氧,除有機會流產之外,亦會造成胎兒智力及器官發展不健全,建議該孕婦最好做詳細檢查。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7B條規定,殺胎是指意圖毀滅已懷孕28個星期或以上的胎兒,但事件中的孕婦懷孕4個月,她燒炭自殺可能出於一時衝動,沒有想到自己身懷六甲,很難確定她有殺胎意圖。
(來源:自由)
孕婦心思本來就比較敏銳多愁,作出這樣的行為對於無辜的胎兒也是非常不公平的。只希望母子平安,並且誤會能夠好好解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