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徵信社
半裸人夫同房 小三掰指導
許姓已婚男子跟劉姓女同事半夜共處一室,許妻找徵信社捉姦,劉女當時衣著完整、許男上身赤裸,劉女辯稱許男向她請教夫妻相處之道,雙方並未越軌;台中地院認為,2人可用電話聯繫,無需夜半共處一室,且許男赤裸上身,認定2人「確有相當親密程度」,判決劉女應賠償許妻15萬元,高院認為劉女侵害許妻「配偶權」,維持原判確定。
台中地院認為,2人可用電話聯繫,無需夜半共處一室,判決劉女應賠償許妻15萬元,高院認為劉女侵害許妻「配偶權」,維持原判確定。
判決書指出,許妻懷疑丈夫出軌,花20萬元聘僱徵信社調查,2015年底某日深夜發現許男與劉姓女同事同處一室,劉女衣著完整,許男上身赤裸,許妻提起民事訴訟,向劉女求償100萬元。
女判賠人妻15萬
劉女辯稱,許男因為婚姻不睦找她訴苦,希望她以女性角度提供夫妻和睦之道,她基於朋友關懷之情,到許男租屋處勸說,雖然許男赤裸上身,不能以此認定2人有染。
法院認為,許男上身赤裸,難以證明兩人有性關係,但劉女如要安慰許男,大可透過電話聯繫,沒有必要在深夜時分單獨到許男房間,且2人共處一室卻不避諱,許男又衣著不整,足可認定2人「確有相當親密程度」的交往關係,判決劉女應賠償許妻15萬元。
(來源:三立)
觀察許多抓姦案件,
討論的議題都是有無「相當親密程度」。
在以往抓姦一定得要蒐集到性器官接合的證據,
或是抓姦在床的畫面,甚至是一些間接證據,
來證明外遇偷情之二人是否有染~
但,小編要說的是,在刑事上,可告「通姦罪」,
在民法上,可告「侵權行為(侵害配偶權)」。
最後要說的是,不是每一件案件都有固定的模式,
畢竟關於通姦案件,還是得基於證據的呈現,
與法官的自由心證來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