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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坦白滑進摩鐵 夫綠光罩頂卻反成被告
苗栗縣一對黃姓夫妻感情不睦,常發生爭吵,黃妻因此出軌還坦白曾和其他男子進摩鐵,黃夫氣到控告通姦,卻因證據不足告不成,但是因為他在抓姦過程曾跟蹤強押妻子,還當街罵妻子「有夠不要臉」等語,結果反因違反保護令而被起訴。
25歲黃妻外遇26歲邱姓男子,邱男經常以通訊軟體line向黃妻噓寒問暖,內容也洩露兩人上摩鐵姦情,黃男今年9月間發現後不甘戴綠帽,控告妻子及邱男通姦,結果因沒有當場「抓姦在床」,檢方最後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黃妻遭丈夫逼問時,雖向丈夫坦承曾與邱男到過通霄鎮御和園汽車旅館「休息」,但黃男根本無法提出妻子與邱男通姦直接證據,才將兩被告以不起訴處分。而案外案更倒楣的是黃姓丈夫(33歲)反被起訴。
黃男因為懷疑妻子外遇,曾於10月30日追到妻子台北娘家,跟蹤妻子到捷運站口時,強搶其手機,並將她強押上車載回苗栗住家;另於12月11日晚間,夥同3名友人,開車跟蹤妻子與邱男一家5口至後龍夜市,當街罵妻子:「自己家裡兒子不抱,跑來這裡抱別人家的兒子,有夠不要臉!」並語帶威脅要讓邱男斷手斷腳,遭妻子反控違反保護令。
由於黃妻早已向法院申請家暴保護令,期間黃男言語騷擾及妨害自由事證明確,且對犯行坦承不諱,全案22日偵結後將黃男提起公訴。
(來源:三立)
這起抓姦事件,告訴了許多欲抓姦者一件事,
那就是不要用強迫、違法的方式來進行蒐證。
最後不但無法利用法律給予對方應得的教訓,
反而自己吃上一樁莫名其妙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