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徵信社
人夫外遇承諾賠200萬 幾天後反悔說自己只是精神出軌
楊姓男子常藉口外出吃宵夜,遭妻懷疑外遇,他坦承做錯盼回歸家庭,簽下悔過書願各賠償妻子與岳母各100萬元,事後楊男反悔不願給,改口稱並無出軌,是妻恫嚇,不簽悔過書就要離婚與提告通姦,讓他一無所有,他才簽下,新北地院調查,楊男看過悔過書後有表示「好」、「我知道」,還表示會貸款給付,認定其未被脅迫,判他敗訴,仍可上訴。
去年1月,楊男常藉口與同事外出吃宵夜,在家也會接到神秘電話,楊妻懷疑老公偷吃,同年8月,楊妻搬回娘家,楊男為挽回家庭,主動坦承與人妻外遇,並在父母等人見證,簽下悔過書「本人承認發生婚外情及性行為…還強迫妻子人工流產…我脾氣火爆…多次動手動腳...」,願賠償妻100萬元精神慰撫金與岳母100萬元照料小孩的保母費,事後卻不履行契約,楊妻只好狀告法院。
法院開庭時,楊男辯稱與人妻在網路上互傳曖昧訊息,互稱「網公」、「網婆」,僅精神上出軌,兩人在有穿衣服情況下性器官磨擦,但未發生性行為,他為安撫妻子情緒,未詳細看過悔過書內容就簽名,200萬元幾乎是他所有的身家財產,並強調婚後每月都有給妻25000元做為家用及小孩教養費,已無需再給岳母保母費。
法官依簽立悔過書的現場錄音,認為楊男看過悔過書後有表示「好」、「我知道」,還表示會向公司信用貸款給付,加上其父母也在場,妻也一再要他確認過悔過書內容再簽名,而月給妻子25000元部分,發生於簽立悔過書之前,與此無涉,判楊男敗訴。
(來源:三立)
其實很多的外遇案件,最終的結局都不是相當好,
因為從一開始,外遇就是一個錯誤的選擇,
最後的結果當然也不會好到哪去~
而辯稱只是精神外遇,大可可以拒簽悔過書,
既然簽下悔過書,不就證明自己有外遇嗎?
最後要說的是,外遇就應該付出相當的代價,
千萬不要認為自己能坐享齊人之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