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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用一千換六千偽鈔 去福利社花錢
台中市霧峰及大里區兩所私立高中,去年底各有一名19歲高三學生,因持千元偽鈔到校內福利社購物企圖兌換真鈔,被警方查獲,依刑法《行使偽造貨幣》罪嫌送辦,恐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責。校方表示,涉案學生在校表現良好,之前從沒有不良記錄,卻因一時貪念,加上想幫忙家經濟,被朋友蠱惑,犯下大錯,目前司法還在進行,未來學校會輔導,希望孩子能回歸校園,重新開始。
警方表示,這起偽鈔案發生在去年11月,警方受理後,與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二隊共組專案小組展開調查,陸續約談多位涉嫌使用偽鈔的嫌犯,追查偽鈔來源,發現偽鈔都來阮姓女子為首的偽鈔集團,該集團今年2月被雲林警方查獲,起出新台幣千元假鈔260萬元,已知有35萬元流入市面。
霧峰警分局偵查隊也陸續逮12名涉案嫌犯,包括2名在學校福利社使用偽鈔的高三學生,發現2人因在網路直播公司打工,認識賣偽鈔的人,用1千元換6千偽鈔,原本以為趁亂使用,不會有人發現。其中一人第一次在福利社買飲料未被發現,但銷售人員已有警覺,第二次再重施故技時當場被逮。
但校方收到偽鈔後即提高警覺,等兩學生再次持偽鈔消費者,立即向警方報案,但涉案學生否認是偽鈔集團成員,只是透過朋友介紹,得知能以1000元換6000元的方式獲取暴利,一時貪念,才會購買偽鈔。
(來源:蘋果)
一時的鬼迷心竅貪心導致吃上官司,很有可能背案底
天上沒有白掉下的午餐,不要因為貪小便宜而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