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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交女照片騙很大 男的想走卻被恐嚇取財關密室
台中林姓女子(31歲)去年11月在網路「捷克論壇」刋登援交訊息,張男看到林女PO的照片,頓時慾火焚身,立即聯絡林女到住處嘿咻,沒想到林女本人和照片落差極大,張男性慾全消,藉故要林女離開,林女不滿被打槍,竟鎖門、撂人,強扯張男金項鍊後,把張男反鎖在房內,立即與友人跳窗逃離,台中地檢署依強制罪、搶奪罪起訴林女。
起訴指出,去年11月10日,張男看見林女刋登的援交訊息,照片長相清秀可人,以LINE和林女聯絡後,晚上11點多抵達林女的住處,但一見到林女本人,張男性慾全消,藉故臨時有事拒絕交易要林女離開。
林女不滿遭打槍,怒火中燒,叫來隔壁的薛男助勢,林女將房門的暗鎖鎖上,不准張男離去,雙方發生爭執、拉扯,林女一把扯下張男頸上重約2兩、價值約10萬元的金項鍊後,與薛男從三樓的跳窗逃到二樓的平台後逃離現場,張男也跟著跳窗追,警察據報後到現場處理。
林女坦承因消費起糾紛,已在網路刋登的訊息顯示「不能打槍」,張男還堅持不付費,就想跟他拉扯項鍊,丟掉也好,讓他去找;薛男則表示,他看見林女用手拉著張男的金項鍊要他拿付錢,最後互相激動拉扯間,扯斷金項鍊;張男則稱就是fu(feeling、感覺)不對不想做,不是嫌她怎樣。
檢方指出,張男與林女之間並無債權債務關係,林女趁張男不及防備之際,扯下金項鍊,涉嫌搶奪罪,又把張男關在房內不讓他離去涉及強制罪,由於雙方已和解,請法院判處適當刑度。
(來源:蘋果)
這個部分到底算不算是網路商品不實..?
如果算的話其實可以轉消保之類的去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