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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律系考不到律師 他收錢寫狀紙五年賺快千萬
台大法律系畢業的盧姓男子(57歲),一直未考取律師證照,卻從2013年起開設律師事務所,由唐女(56歲)負責招攬業務,他負責撰寫訴狀,4年多來接案566件共收近2百萬元訴訟費,經台中律師公會發現檢舉,台中地檢署依違反《律師法》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盧男台大法律系畢業後,一直受雇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務工作,未積極考取律師證照,2013年2月起,盧男自起爐灶成立律師事務所,對外自稱「盧慧坤」,由自稱「唐行聞」的唐女在台中地院招攬有訴訟需求的民眾,再由盧男寫訴狀收錢,去年8月,經台中律師公會會員提出檢舉,檢方著手偵辦。
檢方從盧男的律師事務所搜出大批盧男代民眾撰寫的訴狀及帳冊,訴狀內容從車禍民刑事訴訟至確認親子關係、著作權法、離婚等起訴狀、答辯狀或行政訴訟等,盧男均游刃有餘,依難度每件平均收取2千元至8千元不等,若當事人需要律師出庭,盧男再轉介給其他律師,拆帳收取2至3成的律師費用。
盧男坦承沒有律師資格,檢方不禁詢問怎不自己考證照,依盧男台大法律系畢業的程度,應可考取;據了解,盧男無奈嘆稱,年紀大了、考不上了,甚至連想要再當法務都因年紀問題沒有公司願聘請。
檢方指出,盧男確實有代民眾撰寫訴狀,未涉及詐欺,但與唐女均無律師資格,從事訴訟包攬業務,依違反《律師法》起訴。
(來源:蘋果)
請大家聘請律師的時候還是要睜亮雙眼
看看是否有證書證明
雖無任何觸法詐欺,但這樣的行為真的不大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