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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告夫家暴 法院認證夫才苦主
結婚18年的陳婦指控丈夫林男強逼她3度離家出走,情緒管控出了大問題,憤而向新竹地院提訴請離婚之訴,不過新竹地院法官調查後發現是陳女自己拋夫棄子,讓他獨自1個男人帶3個小孩,相當很辛苦,陳婦應負較大的責任,因此駁回陳婦之訴,不准休夫。
與林男結婚18年、育有3名子女的陳女向法官表示,近年夫妻因生活理念不同,不斷爭吵,2人感情已消磨殆盡。尤其林男常常情緒管理不當,嫌棄她,讓她自覺一無是處,經常言語霸凌,也曾經因為吵架而摔東西;還曾3度趕她離家。
2017年情人節丈夫到娘家請她回家過節,但夫妻才講沒幾句話,2人又吵架,老公還氣得打破玻璃,讓她無法忍受,憤而提出離婚之訴,並要求法官將3個孩子的監護權判給她。
林男向法官說,妻子總為一些小事生氣,他詢問妻子原因,但她都不回答、擺臉色,或是講話大小聲,情緒控管不當者並不是他,而是妻子。
妻子每每離家後,他就不斷求和、致歉,但她卻拒接電話,也不願溝通。2017年情人節時,他準備一束花到妻子娘家,想接她返家,承諾讓她管錢,由他接孩子上下課,但她還是很不客氣,過程中他一時氣憤,把玻璃打破,但已於婚姻諮商時向妻道歉。
他說,妻子離家期間,他努力維持家庭正常運作,獨力照顧子女成長,賺錢付所有費用,並學習與妻溝通技巧,還將孩子的生活安排好才去兼職,把生活重心擺在家庭,且安排夫妻一起帶孩子到台北、香港旅遊,他已盡最大力量維繫婚姻,夫妻間並不是無法回復關係。
法官審酌,陳女離家3個月,林男除須單獨扛起家中經濟重擔外,還要照顧3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責任,身心壓力極大;情人節當天就妻子是否返家一事也妥適溝通,甚至再起口角,一時情緒失控而打破玻璃,實難以苛責,不能就單一事件而認定2人的婚姻發生重大破綻。
法官調查發現,2人分居原因是陳女認為先生難以溝通,自行決意離家,並非被趕走,而法官認林男已努力積極修復婚姻關係,就算婚姻已生破綻,也是因為陳女任意離家,不願共同面對婚姻問題,輕言放棄所致,應由陳女負較重責任,因此法官不准離婚。
結婚18年的陳婦指控丈夫林男強逼她3度離家出走,情緒管控出了大問題,憤而向新竹地院提訴請離婚之訴,不過新竹地院法官調查後發現是陳女自己拋夫棄子,讓他獨自1個男人帶3個小孩,相當很辛苦,陳婦應負較大的責任,因此駁回陳婦之訴,不准休夫。
這讓小編想到日前有聽聞一起官司,
主要在討論在法庭攻防上,有些原告多半在演戲,
而被告才是真正的受害一方...
雖然提起告訴一方要自負舉證責任,
但若沒有相當的證據能夠證明,
相信法院也會還給當事人一個清白!